1.為落實新住民及其子女照顧輔導之研究事項,新住民發展基金(下稱本基金)公開徵求113年度政策性專案補助研究計畫議題,另依本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第18點規定略以,
一般性研究計畫以1年期為限;特定政策性研究專案,同一計畫期程最長為3年。
2.為使補助研究計畫議題涵蓋不同領域,請提案單位或提案人參考「94年至112年度補捐助辦理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類別統計表」(附件1),曾補助之研究議題不宜再行提出。另請依「本基
金徵求113年度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議題提案表」(附件2),提供研究議題之研究重點及內容摘要等資料,於112年2月8日(星期三) 前,將電子檔逕寄承辦人電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