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補助依據:農業部一般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二、申請期間:
(一)農業部116年度科技補助計畫研究重點自本(115) 年10月1日起公告於農業部官網(首頁>最新消息), 擬申請計畫之研究人員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網址:https: //project.moa.gov.tw)撰擬計畫說明書, 並於本年10月30日前將計畫說明書紙本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或逕送各計畫主辦單位(註明收件之主辦專家),逾期不予受理。
(二)農業部所屬機關(構)主辦計畫另行辦理公告者, 收件截止日期及送件方式,依該機關(構)網頁公告為準。
三、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公立研究機關(構)。
(三)依法設立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非營利社團法人、 財團法人。
(四)農民團體或其他依法設立從事農業相關之非營利社團法人、 社會團體。
(五)農業相關國際組織、研究或訓練機構。
四、審查方式: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具有實質審查權限, 並依據農業部一般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 以書面或會議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邀請申請單位進行簡報。
五、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注意事項:
(一) 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 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 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二) 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 定情形,應詳實填寫「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 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 相關表件業置於農業部官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網址:h ttps://www.moa.gov.tw/ws.php? id=2509233);若補助計畫成立, 將依法主動公開前開揭露表件,以供公眾線上查詢。
二、申請期間:
(一)農業部116年度科技補助計畫研究重點自本(115)
(二)農業部所屬機關(構)主辦計畫另行辦理公告者,
三、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公立研究機關(構)。
(三)依法設立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非營利社團法人、
(四)農民團體或其他依法設立從事農業相關之非營利社團法人、
(五)農業相關國際組織、研究或訓練機構。
四、審查方式: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具有實質審查權限,
五、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注意事項:
(一)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