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轉知】有關「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申請」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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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7日臺教高(五)字第1090154169B號函修正發布之「教育部協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實施作業要點」辦理(詳如附件)。
二、依據上開要點,延攬人才分為玉山學者及玉山青年學者兩種類型,並分依領域設置人文藝術、社會科學、理學、醫學、生命科學及農學、工學等6個類科進行審查。本部補助額度說明如下:
(一)玉山學者
1、非法定薪資每年至多500萬元,一次核定3年,若屬短期交流人員,依實際服務時間依比例核給。
2、提供每年至多150萬元之行政支援費用,一次核定3年;前述費用可用於行政助理人事費(含薪資、勞健保及退休金或離職儲金等)、教學與研究之業務費等;上述費用全數為經常門,其餘未規定事項,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玉山青年學者
1、非法定薪資每年至多150萬元,一次核定5年。
2、提供每年至多150萬元之行政支援費用,一次核定5年;前述費用可用於行政助理人事費(含薪資、勞健保及退休金或離職儲金等)、教學與研究之業務費等;上述費用全數為經常門,其餘未規定事項,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本案名額申請方式:
(一)名額分配方式:
1、依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一部分(落實教學創新、發展學校特色及提升高教公共性、推動大學社會實踐基地、公共性檢核)及第二部分研究中心之各領域及經費比重,按級距核給學校單位額度;前述單位額度計算方式,玉山學者為一個單位、玉山青年學者為三分之一個單位;申請計畫經本部審查不通過者,其名額將不退還學校。
2、109年以前教育部核予各校之預核名額,學校仍得於核定起三年內持續使用至名額用罄為止。
(二)審查方式:
1、配合學校學年學期運作,一年審查一次。
2、設置審查委員會,並依領域設人文藝術、社會科學、理學、醫學、工學、生命科學及農學六類科,並置各類科召集人,由該各類科召集人推薦學者專家匿名審查。

四、依據上開名額分配原則,貴校110年獲申請名額1個單位。
五、本案計畫申請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備文申請:申請案請於110年4月1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函報教育部,並副知「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二)書面資料:申請清冊1份、書面計畫申請書中、英文版各1式10份,電子檔光碟1份,請寄送上開基金會(應於110年4月1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送達,地址為: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7樓)。
(三)計畫申請聯繫窗口:林庭伃小姐,電話:(02)3343-1232,電子信箱:tingyu@heeac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