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115年6月29日科會文字第1150042958號函辦理。
二、本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6年8月1日起,期間以6個月至2年為限,請轉知所屬並鼓勵優秀之助理教授或副教授等級提出申請。
三、被推薦人於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請國科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四、辦理申請時, 請被推薦人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之「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系統,輸入並傳送申請文件。
五、有關國科會補助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申請書及合約中須包括項目等相關資料,請至國科會網站點選「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人文社會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並參考列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