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轉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5年實習生實施計畫

  • 2026-01-15
  • SystemAdmin
※同學如欲申請,請先與系上承辦及實習輔導老師確認該實習機會是否符合系上實習課程目標。
說明:
一、貴校各科系所學生若有實習需求,請自即日起至本年5月5日(週二)前協助學生辦理,實習申請可由學校薦送或由學生備齊相關資料向本館提出申請,為加速實習申請作業,申請案請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實習生申請相關資料,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本館最新消息區。
二、實習生於本館實習期間,皆不支給任何報酬(薪資、和津貼)、不供宿、不保險。確定錄取之實習生需請學校提供學生保險證明,或提供自行投保意外險證明。未滿18歲學生,另需檢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家長(監護人)同意書」,以完成實習之確認作業。
三、獲錄取之同學,將由輔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
四、依本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如需本館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本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實習組
辦事員:林邵儀
電話:(05)631-5022
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